沪震职人[2015]6号 关于陆洲艳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条件的通知 经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联合评议学科组评议通过,联合评议工作委员会同意,陆洲艳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条件。同时聘任为副教授。聘期从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止。特此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教师 副教授任职 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