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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是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负责校院委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传达上级文件、指示; 2.在党委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各种会议的记录及大事记的编写; 4.根据党委决议或党委领导同志的指示,为党委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决定、领导重要讲话、纪要、通知、信函、简报等,并做好各类文件的归档工作。审核有关部门代党委起草的各类文件,并报有关领导签发; 5.转递或办理各部门领导的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情况反映、批评与建设等;代表和协助党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6.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或根据党委工作意图和要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分析、有根据的材料和有参考价值的咨询意见; 7.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决议、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党委领导的批示进行传达、催办、检查、督办; 8.办理党委机要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清退、归档工作; 9.管理和使用党委印章,负责审定党群部门印章的刻制。转开党委对外介绍信和有关证明; 10.做好党委的接待工作; 11.完成党委和党委负责同志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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