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震职教〔2009〕52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工作,深化教学内容与教学体系改革,促进教学设施的改善和师资队伍水平的提高,我院决定开展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必须为我院开设的课程,应体现高职高专的办学定位和教学特色。
(二)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我院专职教师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二、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以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每个系(部)可申报课程数为一门。
三、申报材料
填写《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表式见附件1),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
2009年3月3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统一送到教务处。
五、评审及经费
我院将在各系(部)推荐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09年度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并拨付每门课程1~2万元的课程建设经费。
请各系(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