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震职教〔2008〕70号
关于08级学生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
职业技能实训的通知
各系、部、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08级教学计划中职业技能实训内容,现就08级职业技能实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实训时间安排:
08级职业技能实训时间为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1-- 4周(2009年2月23日~2009年3月20日止)共四周。
二、各系(专业)在组织职业技能实训前,应制定技能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进程表等。
职业技能实训教学大纲应列明实训的目的、要求及考核办法等内容。
职业技能实训进程表则应列明每次实践的项目、地点、课时、指导教师及考核内容等。
各系将上述实训大纲、实训进程表于2008年12月26日前报教务处。
三、各系(专业)在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实训时,应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职业技能的训练,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对可能出现人身意外的实训教学,应做到实训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职业技能实训中要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职业技能实训后要进行安全总结,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四、各系(专业)在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实训结束后,应根据考核内容,结合学生实训环节的表现、实训小结等,按百分制评定实训成绩。并在评定成绩后一周内,将各系(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总结及成绩登记表报教务处。
五、职业技能实训过程中涉及经费问题的,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实践教学进程表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实践教学学生小结
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实践教学总结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